看着肉上的碎屑,他要气炸了,“而且,你弄的木屑掉进我的肉里了!”
“反正会自动修复的。”浑身散发着冷气的朱迪长腿一迈,跨进了别墅,眯着的眼睛不着痕迹地扫视了一圈客厅,仿佛是一个来捉奸夫的绿帽侠。
在看到一身黑白色礼服的发财后,他的冷气突然消散,再也凝聚不起来了。
他呆愣了一会,转过头看向蠢兔子,难以置信道,“你给这蠢狗,穿得和我这么像?!”
撞衫不可怕,可怕的是对方是一只只会汪汪叫的蠢狗。
如今的朱迪,无异于发现是在野外发现和自己同款花色动物的凶猛狼王,定睛一看,发现对方只是一只无能且愚蠢的批皮土狗。
什么档次的狗,竟然也敢和它共用一个花色!
兔兔完全没有发现对面凶猛捕食者的咬牙切齿,骄傲地挺起小胸脯,将相看两厌的圆润小土狗递到了猪弟的面前,全方面展示了下,“好看不?我给发财做的,还有一个代表吉利的大红色蝴蝶结咧!”
原本还觉得西装穿在身上还挺好看的发财:只要那个蝴蝶结也可以的,大红蝴蝶结就大红蝴蝶结吧,总比和这个杀千刀的穿一样的好。
同样觉得自己被狠狠羞辱了的朱迪:……
这一刻,血气上头。
很好很好。
他要给蠢兔子一点颜色瞧瞧!
他冷笑一声,伸手抓住了陆飞英的手腕,用力一扯,兔兔就失去了平衡,不受控制地向前跌去,随后他就被猪弟紧紧按在了怀里,眼睛同时被捂住,无法挣脱。
“猪弟猪弟,你干嘛!”
实在太近了,兔兔全身都被猪弟夏日干燥的气息裹住了。
因为眼前一片黑暗,他的感官都集中在了嗅觉和听觉上,猪弟的身上,夏日的味道真的很浓厚,一靠近就有种全身都埋进被太阳晒过的蓬松被子中的感觉。
而朱迪牢牢箍住怀里的陆飞英,微微垂眸看着他,胸口处和陆飞英紧贴的地方在微微发烫。
情绪平缓下来,反而被另外一种奇妙的情绪占据了心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