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81章 五代奇葩税

本来交了曲钱,就可以酿酒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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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官曲恢复了,你酿的酒只能自己喝。

想卖,还得再交一份钱。

石敬瑭还继承了后唐的牛皮税。

但后唐的牛皮税只对养牛户征收。

民间耕牛死亡后,牛皮、牛筋、牛角必须全部上交官府,不得私藏、私卖。

官府会支付一定钱物,后唐明宗时改为以盐代钱偿皮价。

但后晋强制摊派,且完全没有补偿。

唐代宗广德二年,唐朝改进了前朝零散、临时性的赋税预征做法。

将其制度化、常态化,设立青苗钱,成为后世正规预借制度的开端。

后晋将该制度极端化,并称为“借倩”。

从唐朝的“预征当年”改为预征数年。

天福三年,甚至出现预征五年的情况。

石敬瑭还把盐税创新成了“空气税”。

所谓空气税,就是活着就得交。

按常理说,盐税只向盐户、盐商征收。

百姓买盐时,税就含在盐价里,属于商品税。

可到了后晋,盐税直接从商品税,改成了田亩附加税、户口税。

农村按田顷摊派。

城市分五等户,按户等收钱。

不管你买没买盐,每年都得按时上交。

之所以叫“创新”,是因为这种摊派法子最早是唐朝搞出来的,后唐又接着沿用。

但唐和后唐多少还要点脸面,会给补偿。

百姓拿着纳税凭证,就拥有买盐资格,能去官盐铺平价买盐。

虽说后来战乱不断,这套规矩从管用慢慢变成半管用,最后干脆名存实亡。

可至少明面上,还有补偿条款。

轮到石敬瑭,连遮羞布都不要了,直接明着来:

没有任何补偿,税照收,盐你自己想办法买。

石敬瑭开国即下令取消官场卖盐,允许商人自由贩盐,官府不再直接经营零售 。

所以,交了盐税,还得买高价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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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汉不仅全盘继承以上苛政。

还改进魏晋南北朝的先进经验。

对“省陌钱”进行创新。

陌指一百文钱。

省陌就是不足一百文,却按一百文算。

唐穆宗长庆元年,规定以92文为一陌。

后梁、后唐全都沿用省陌,只是比例略有不同。

但他们都有一个规矩:不双标。

朝廷拿八十文当一百文给百姓,百姓交税的时候也可以拿八十文当一百。

即便偶有双标现象,也是官吏私自弄的,属于违法。

但后汉直接搞成双标掠夺。

以法律形式,确立官方收支双重标准。

“章始令入者八十,出者七十七,谓之省陌。”

百姓交税给官府,八十算足陌。

官府付钱给百姓,七十七文就算足陌。

章,就是王章,后汉三司使。

后汉朝廷法定的苛捐杂税,九成由王章亲手制定,余下一成也由他拍板执行。

地方官吏私自设立的杂税,八成与他无关,另有两成则与他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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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汉还有个姓王的官员,名叫王守恩。

若说王章是“为公苛政”,拼了命刮剥百姓,只为喂饱朝廷与军队。

那张守恩便是彻头彻尾的“为私贪暴”,敲骨吸髓,只为把民脂民膏尽数塞进自己腰包。

他担任西京留守之时,洛阳城里堪称无物不税、无人不征。

上至世家勋贵、富商巨贾,下至沿街乞丐、残疾病人,无一能幸免。

婚丧嫁娶、添丁生子、吃喝拉撒,从生到死,但凡喘气活人,都得给他交税。

只要在喘气,借钱也得把税交上。

借不到,就抓去官府服杂役抵债。

有妻儿亲属,就把变卖为奴,用卖身钱抵税。

再不济就搞邻里连坐,逼亲戚邻居代为缴纳。

黑社会收了保护费,尚且知道要护着商户几分安稳。

王守恩倒好,税照收不误,百姓安危半点不管,还纵容手下兵丁官吏劫掠民财。

保护费我要收,百姓我不护,最后还要再抢上一波。

就是这么个贪鄙残暴的混账玩意,最后不仅得以善终,还被追赠太子太师。

虽说这是柴荣为安抚前朝降臣,不得不给的虚誉。

可这般恶贼,竟能安安稳稳老死,简直是天理不公,让人恨得牙根发痒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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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周是五代之中,唯一一个没有奇葩苛税的王朝。

至少和其他几个朝代相比,没有。

前面几朝那些丧心病狂的杂税陋规,后周要么彻底废除,要么大幅改造软化,要么降到合理区间。

后周所行之税,皆是历朝历代都有的常规国税。

与正常大一统王朝相比,只有轻重之别,且税负基本控制在百姓尚能承受的范围。

放在五代十国这个横征暴敛成常态的乱世,已是极为难得的仁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