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4章 如果叶凡咬死不认

如果叶凡咬死不认,不愿暴露队伍,他们也无计可施,今天就白来了。

现在叶凡承认了,意味着这事可以谈。

不过,叶凡接着说道:“但是,蒋先生……”

“做生意,有得必有失。”

蒋天养抽了口雪茄,缓缓吐出烟雾。

“叶先生开个价吧!”

只要叶凡愿意用这份能力交易,一切都可以商量。

对此,叶凡昨天就已想好交换条件。

所以一听蒋天养的话,他毫不犹豫,立即说道:

“我和韩宾、恐龙、十三妹在生意上的合作,蒋先生应该知道吧?”

蒋天养没有否认,点头表示知情。

“我的条件很简单。”

叶凡直言道,“蒋先生,生意也分种类。”

首先要把生意区分清楚。

叶凡紧接着说:“蒋先生,不管你怎么想,我也不想知道洪兴社的规矩。”

“我只知道,我做的是正道生意!”

“我不希望正道生意还被抽成,更不想和社团扯上关系。”

“你明白我的意思吗?”

叶凡特意强调了“正道生意”

这四个字。

因为他与韩宾等人也涉及一些灰色产业,比如和洪兴社合作的精品货,与韩宾、恐龙、十三妹合作的走私车,以及新开展的波妹生意。

这些灰色产业,与叶凡即将开展的熊猫连锁服装店完全不同——不仅是行业不同,根本性质就两样!

叶凡要的,就是后者获得不同待遇。

韩宾、恐龙、十三妹是洪兴社的人。

他们做的是灰色产业。

那你们社团内部抽成的事。

行!

我叶凡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。

这些生意本来就得靠社团背景才做得起来。

既然这样——

利润按社团规矩抽成,我叶凡没话说!

据叶凡了解,一般社团的生意,每个场子五六成都要上交社团。

剩下的,揸们还得养小弟。

最后剩下的才是揸自己的。

同样的,其他揸自己发展的生意呢?

社团也会抽成,只是比例降到三四成。

原因很简单——

你们这些揸能做生意,不也是靠着社团的名望吗?

既然靠社团的名望,就算生意是自己搞起来的,交钱也是应该的。

对这种情况,叶凡平时不多说。

毕竟这是这时代特有的现象。

各行各业,就连拍戏的演员都有社团势力插手。

可是——

现在叶凡找到谈判的机会了!

那些灰色产业,你抽就抽吧。

但我的服装外贸这些生意,走的是正经商道!

你别碰!

“蒋先生……”

叶凡态度很明确,直接说:

“我的一些生意,以后肯定要铺开。”

“你们洪兴社这么大,地盘广,又多在繁华地段。”

“我的生意迟早会发展到你们洪兴社的地盘上。”

“我不想到时候有洪兴社的人上门,收什么保护费、管理费这些杂七杂八的!”

叶凡严肃道:

“我在西贡,从来没交过这些!”

“我有两条死规矩:”

“第一,不许洪兴社的人找我公司麻烦;”

“第二,只要是正道生意,就不许抽成;”

“第三,谁要跟我合作,我不 ** ,你也不阻拦。”

“这三点是铁规矩!”

“你要是能答应,我们就签合同。

我保证三天内解决你们和雷耀扬的矛盾!”

没错——

这些事得签合同。

现在的社团不是古代那种帮派形式了。

当代社团都有正规注册的公司。

有些条件要靠合同保障,有些则靠江湖默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