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#撞死了羊,赔了钱,能把死羊带走吗?#】
【网友分享了一个故事:
同事出差撞了条狗,当地村民也没想他,让他掏200了事。
他也不知道哪学来的,非要带人家狗走,结果就吵起来了,越吵越凶,就报警了。
警察来了,让他赶紧掏钱走人,不然等会村民吃完晚饭都出来了,你想走都走不了了。
他犟,非觉得自己的花了钱就得带狗走,结果村民越来越多,村民家十里八乡的亲戚都来了,觉得同事欺负老实人。
到了后面,人多到警察喊话都喊不听不清了,同事躲在警察车里不下车,村民就围着车不让走。
最后协商2000块,赔礼道歉,走人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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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区:
〖同事:那2000块能把狗带走了么?〗
〖jc:快通知上级,大案子要来了,百十来号人根本装不下。〗
〖200块钱可不是讹人的价格,能把整个村子的人引来,你朋友的交涉能力多少属于负数。〗
大明,永乐年间。
应天府。
二十出头的王二柱挠着头,满脸不解。
“赔了钱,那死狗怎还不让人带走?”
“本是两百文,不过几句争执,叫了村民来,凭什么便要赔到两千?”
“后世的官府,莫非也只会欺软怕硬?”
他话音一落,身旁立刻投来几道异样目光。
有人好奇,有人摇头,更有人面露几分了然之色。
王二柱见众人这般神情,顿时有些不忿,扬声道:“诸位这般看我作甚?我说的难道不对?”
这时,人群中身着短褐的中年男子陈守义缓缓上前,淡淡开口:
“在你看来,这是花钱买物。”
“可在律法里,这是强买强卖,蛮不讲理。”
王二柱一愣:“怎就是强买强卖了?我赔了钱,难道还拿不得东西?”
陈守义轻笑一声,语气却渐冷:“你瞧中一户人家的女儿,人家不愿许配于你,你便强行冒犯,事后只说补上聘礼便可了事。”
“这般行径,可行得通?”
王二柱顿时涨红了脸。
“这自然不成!”
“你这人,怎好拿我胡乱比喻!”
陈守义却不恼,只微微颔首,目光扫过他:“小哥儿莫急,瞧你这年纪,应当不大,当是洪武八年之后降生的吧?”